臺灣發(fā)布紡織品檢驗制度
2011-04-09
為了更好保護臺灣消費者的安全,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開始對在臺灣生產或進口至臺灣的紡織產品實施檢驗制度。該檢驗制度是根據(jù)CNS 15290“紡織品安全(總體要求)”而制定的。
BSMI稱,新制度中的紡織品主要分為兩類,該強制性檢驗制度的生效日期取決于不同的類別。制度生效后,所有涵蓋的產品必須符合要求,紡織產品只有攜帶有商品檢驗標識后才能在臺灣市場上進行出售。
*檢驗的生效日期取決于產品第一次進口/離開工廠/離開倉庫的日期。
符合上述范圍的紡織產品在臺灣生產或進口至臺灣時將會進行強制性檢驗。檢測和取樣方法有三種,取樣產品將會根據(jù)CNS 15290進行檢測。
*默認情況下,將會執(zhí)行“追蹤檢測”,除非相關部門事先已向BSMI取得許可。該相關部門可以選擇“隨即抽查”或“用管理系統(tǒng)追蹤檢測”的方法。
#未接受檢驗的產品,將在默認情況下授予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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