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開展2013年上海市大型科學
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工作,為了貫徹《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guī)定》,提高大型科學儀器設施使用效率,增強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依據《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辦法》(滬府辦發(fā)[2013]15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評估對象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加盟上海研發(fā)公共服務平臺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管理單位。
二、評估內容
評估內容為管理單位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情況,包括:1、按照《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信息報送暫行辦法》要求信息公開的情況。2、共享服務業(yè)績及取得社會經濟效益。其中,“共享服務”指管理單位將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向社會開放,由其他非相關單位或個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活動的行為;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活動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的研制開發(fā)等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不包括法定認證、執(zhí)法檢查、商業(yè)驗貨、商業(yè)攝制、醫(yī)療服務、電信計費、大批量驗貨等。3、共享管理制度建設情況。4、服務隊伍與能力情況。
三、評估與獎勵程序
1、市科委會同市各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評估期為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參與評估的管理單位通過上海研發(fā)公共服務平臺的科學儀器共享服務系統(tǒng),按照要求填報評估與獎勵材料。
3、市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優(yōu)秀名額不超過參加評估的管理單位數量的10%。
4、在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年度評估中,評估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的管理單位,可申請共享服務獎勵。
5. 對獲得2013年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其獎金在下一年度發(fā)放。
四、受理時間和聯系方式
1、 在2013年9月9日前,管理單位組織完成本單位大型科學儀器設施信息備案工作。
2、 《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申報書》網上填報起始日期為2013年9月9日,截止日期為2013年9月16日。
3、書面申報材料需在線打印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4、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2013年9月11日至9月16日,每個工作日的9:30-17:00;受理地點:上海市研發(fā)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上海市欽州路100號2號樓4樓 郵編:200235)。
咨詢電話:021-54065097(沐宏)、021-54065102(袁琪偉)、800-820-5114。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