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機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運動件上的不平衡慣性力會對機座產生附加的動壓力,從而對機械的運轉造成多方面的不利影響,例如,降低機械的精度和工作可靠性,在傳動系統(tǒng)中產生沖擊載荷,加劇機器磨損,降低工作效率等。振動測量儀對機構機軸承座振動監(jiān)測研究將有助于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那么應該從哪方面入手進行研究呢?機械專家們發(fā)現,對于作平面往復運動或復合運動的構件,它們在運動中所產生的慣性力,不能在構件本身得到平衡,必須設法使整個機構的總慣性力在機架上平衡,才能減小或消除運動構件對機架的動壓力。實現這個結果,可以通過添加平衡質量的方法或對構件進行合理布置等方法來實現,使機構的總質心轉移到機架上。具體操作方法有三種:廣義質量替代法,質量替代法,最優(yōu)動態(tài)平衡法。
質量替代法,即將構件的質量用若干集中質量來進行代換,使之與原有質量在動力學上等效。用這種方法實現的效果是當機構運動時,總質心靜止不動,機構的慣性力得到完全平衡。這種方法適用于質心位于連桿軸線上的情況。
當質心沒有位于連桿中心線上時,采用振動測量儀廣義質量替代法來實現破碎機構的慣性力平衡。但是這種方法只能使運動機械慣性力主矢為零,易造成機器發(fā)生搖晃。最優(yōu)動態(tài)平衡法是用優(yōu)化方法確定運動機構的平衡質量及安裝位置,達到使支架上的附加壓力極小的目的。
通過這三種方法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在同一種慣性力引起的振動力下,隨著偏心軸轉速的增大,破碎機機座的振動力也加大,振動測量儀效果最好的是最優(yōu)動態(tài)平衡法,其次是質量替代法,最后是廣義質量替代法。